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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客车承包经营合同(3篇)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5-05 00:58:15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营运客车承包经营合同(3篇),供大家参考。

营运客车承包经营合同(3篇)

营运客车承包经营合同(精选3篇)

营运客车承包经营合同 篇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决定,甲方自愿将车牌为贵 线路为开阳县城关镇至城关镇鱼上村的万达牌营运客车一辆发包给乙方经营,经双方协商决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发包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承包全年金额为 元整(¥ 元),乙方必须在每月10号前应缴当月承包费 元(¥ 元)给甲方。

  二、风险抵押金为 元整( 元)甲方交车给乙方时,由乙方付给甲方。

  三、乙方在营运期间,应严格遵守相关交通法律法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在承包营运期限内,如有违规行为所产生一切违章处罚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甲方在收回车辆后年审时发生的处罚记录,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办理此发生的一切罚金。

  五、甲乙双方在交车前各种手续必须完善,未欠交车前的各种税费。

  六、如乙方不按时缴纳承包费,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及各种手续。并扣取乙方已交的全部风险金。

  七、乙方在承包期限内,不得将此营运车辆转借或转包给她人。如乙方毁约,则甲方不退风险抵押金。

  八、乙方在承包期限内,若发生更改或更转车辆时,则乙方无条件将此车辆交给甲方。

  九、承包期满后,甲方需继续发包或转让此车辆,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必须将此车辆优先发包或转让给乙方。

  十、乙方在承包期限内,所有国家一切补贴由乙方领取享受,若承包期满,乙方不继续承包此车辆,甲方应将 元(¥ 元)的风险金退还给乙方。

  十一、此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此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见证人一份。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年月日

营运客车承包经营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浙江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山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流转)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意将其承包的位于____________的约_____亩土地(按田头册为准)承包经营权承包给乙方,从事黄栀子及其他经济作物生产经营。承包地的界限四至由甲方农户整确提供给乙方。如果甲方在乙方黄栀子栽种后一个周内没有提出书面要求的,以黄栀子实际种植范围为界。

  二、承包期限

  土地承包期限为25年,自____________年11月1日起至____________年11月31日止。

  三、承包价格与支付方式

  1.承包租金每亩每年支付人民币壹佰元整,一年一付,每年12月10日前支付。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承包期内不承担甲方其他有关税费及社会负担。

  2.乙方对承包土地进行翻耕开垦和套种其他经济作物,甲方及农户不得干涉。如因国家建设和甲方村镇建设需要征用承包地的,乙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3.因乙方黄栀子基地建设需要在承包地内修建道路、水池、晒场等固定设施,甲方应给予协助和支持。固定设施用地由甲方协调,用地租金同承包地租金一样。承包期外所有权和使用权归甲方所有。

  4.乙方有使用甲方承包地上生产用水的权利。

  5.乙方承包地建设所需的劳动用工在同等条件下原则上就地优先解决。

  6.乙方争取到的支农优惠政策全部由乙方享受,甲方及农户因给予大力支持,不得借故截留、阻挠、刁难。

  7.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承包地内的一切农作物甲方必须自行处理完毕,否则乙方有权处理。

  8.土地承包到期后,承包合同终止,农作物自行处理。

  9.如果甲方农户建坟需要用地的,应该合理补偿乙方的黄栀子成本费。

  五、其他约定

  1.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如的确无法解决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执行。

  2.本合同一式贰份,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等农户(签字)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生效

营运客车承包经营合同 篇3

  订立合同双方:

  发包方: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

  为深化企业改革,提高劳动生产率,依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经____人民政府批准,将____厂实行招标承包经营。由____管理局、____财政局、____税务局、____劳动局和中国工商银行____分行组成的____工业发包委员会和为发包方(以下简称:发包方。)发包方通过规定的招标程序最终确定以____为代表的(个人、合伙人、企、事业单位法人)抽标者中标,作为本合同规定承包期限内____厂的承包方(以下简称:承包商)。双方协商一致辞,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招标承包经营是在坚持企业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基础上,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选拔经营者,并以承包合同形式确定发包方、承包商、企业职工三者责、权、利关系,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

  第二条 承包经营期间、本厂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法规、法令。

  第三条 承包经营期间,本厂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所有制、原有 行政隶属关系及财政、税收渠道不变。

  第四条 承包经营期间,本厂必须坚持生产____产品经营方向,在此基础上可以实行 多种经营。

  第二章 承包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标

  第五条 本厂本次实行招标承包经营的期限为____年,即从____年____月_ 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六条 本厂本次招标承包经营的形式为:保上缴利润,保技术改造投资,职工工资总额 与上缴利润挂钩的承包经营责任制。

  第七条 本厂本次招标承包经营的形式为:保上缴利润,保技术改造投资,职工工资总额 上等级目标。具体如下;

  第一款 以"包死基数、逐年递增、不足自补、超交分成"为原则,承包经营期间上缴利润总额为____万元,其中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

  第二款 承包经营期间,保技术改造项目完成,技术改造投资总额为____万元,其中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

  第三款 承包经营期间,归还银行贷款总额为____万元,其中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

  第四款 本厂企业上等级目标为____年底以前达到国家(市)级企业标准。

  第三章 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节 承包方的权利

  第八条 承包经营期间,承包个人或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商(以下简称:第一承包人)为该厂法人代表,当然厂长,享受厂长负责制和本合同赋予厂长的全部权利,并承担其全部义务,如企、事业法人承包则由其指派的承包代理人(公限一个)作为本研制的法人代表,行使厂长的职权,并代表承包方履行本合同。

  第九条 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对本厂的经营管理有如下权利:

  第一款 有权按国家规定自主聘任副厂长及副厂级行政干部,组成本厂领导机构,并报主管局备案,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该领导机构即告解体。

  第二款 有权决定本厂的机构设置、人事任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

  第三款 有机依照有关规定奖惩、招用职工和辞退违纪职工。

  第四款 有权改革本厂内部分配制度,在上级核定的工资总额范围内有权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

  第五款 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

  第六款 在不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前提下,有权开发新产品。

  第十条 承包方有权依据本合同规定,取得其应得的保法收入。

  第二节 承包方的义务

  第十一条 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应尽义务如下:

  第一款 对本厂的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有全面责任。

  第二款 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如数缴纳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

  第三款 必须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

  第四款 在承包期间,应保证本厂厂房设备的完好,并按国家规定,分类按比例撮因定资产折旧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做到专款专用。

  第五款 应完成国家给本厂下达的知项指令性计划。

  第六款 应负责继续履行本厂与其它单位已签订的一切有效经济合同,并应承担本厂与其它单位一切原有合法债权、债务。

  第七款 自觉接受本厂党组织和本厂职工的监督,尊重和保护本厂职工的民主权利,定期向本厂职代会报告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款 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改美职工的劳动备件,在不数据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本厂职工收,不数据改善职工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承包方须以一定的自有资金做抵押(或担保)。承包方的抵押金(或担保金)额为____元。

  第十三条 承包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四章 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发包方的权利如下:

  第一款 有权维护国家利益和本厂利益不受损害。

  第二款 有机监督本厂的产品经营方向。

  第三款 对本厂有财务监督权、审计权和产品质量检查权。

  第四款 有权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发包方的义务如下:

  第一款 不得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涉承包方的经营自主权。

  第二款 不得平调本厂资产。

  第三款 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款 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发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五章 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六条 承包经营者(系批承包个人、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企、事业法人承包所指派的承包代理人,下同),在承包期间享受经营收,原有工资级别存入档案。本次承包结束后,承包经营者如不继续承包,按国家有关工资政策重新核定其工资经别。承包经营者在承包期间享受本厂职工的福利待遇,国家规定的各种补贴照发。

  第十七条 承包经营者在承包期间的收按与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挂钩考核的原则确定。(附加指标系指:销售收入、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劳动生产率、资金利税率。此项指标按____主管局每年下达的计划执行)

  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款 承包经营者如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附加指标,其收入以本厂职工当年人均收为基数,所得是基数的两倍,上缴利润每超当年指标1%,再累加相当基数____%的收入,直至基数的四倍。

  第二款 发包方如认为承包经营作出特殊贡献时,可另给予特殊资励。

  第三款 承包经营者因病、事假实际工作不足九个月,只发给预支生活费。

  第四款 职工人均年收藏的计算范围按____劳字____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企、事业单位承包,如超额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其单位承包收为超承包指标上缴利润财政返还地方部分的50%,另外50%归还本厂作为生产发展基金。

  第十九条 承包方的收入每年底结算一次,年底结算之前,承包经营者只能按每月____元的标准预支生活费(不含国家规定的补贴)。年底结算以和,承包经营者的个人收入和企、事业法人收入,由发包方一次发给。

  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第二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发包、承包双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有关政策与本合同签订时相比发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响,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 承包方如经营管理不善或经营决策严重失误,给本厂造成重大损失或连续两年度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年度上缴利润指标,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并保留向承包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扰承包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包方无法继续经营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须发包、承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发包承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三十日以前,承包方应接受发包方派出的审计机构对其承包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双方代表在审计意见书上签字后,承包方方可离职。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发包、承包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应负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 承包方如未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年度附加指标,应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的经济处罚,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款 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年度上缴利润指标,按每降1%扣减承包经营者个人预支生活费额7%,直到扣减其档案工资额的50%。

  第二款 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其它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则由发包方酌情相应扣减承包经营者个人当年收入总额,但最多不超过其当年收总额的____%。

  第三款 承包经营者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如未完成上缴利润指标,除分别按本条一至三款扣减收入以外,还须以本人(含保人)抵押金抵补,直至抵清或全部抵尽为止。

  第四款 企、事来法人承包,如未完成年度上缴利润指标,须用本单位自有资金补足。

  第五款 企、事业法人承包,如完成年度上缴利润指标,但未完成其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附加指标,则由发包方酌情相应扣减承包单位超上缴利润分成收入,但最多不超过该收入的____%。

  第六款 本条第一至五款所指扣减数额和抵补数额,即为承包方违反本条所应缴纲的违约金额数。此项违约金由承包方负责在违约的年度的次年三月底以前交付发包方,承包方对此项违约金如有滞纳行为,则须从滞纳之日起至补齐之日止,以天为单位按滞纳数额的万分之三向发包方支付滞纳金,此项滞纳金由承包方自理。

  第二十九条 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违约给承包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并须向承包方支付其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发包方的赔偿金和违约金应在违约年度的次年一月底以前交付承包方。发包方如有滞纳行为,则须从滞纳之日起至补齐之日止,以天为单位按滞纳数额的百分之三向承包方支付滞纳金,此项滞纳金由发包方自理。

  第三十条发包、承包双方发生纠纷时,应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执行。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合伙承包的原定第一承包人(或企、事业法人承包的原指派承包经营者)如发生意外事外事故,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则由承包合伙人(或企、事业法人)另行推选(或指派)第一承包人(或企、事业法人)另行推选(或指派)第一承包人(或承包经营者),经发包方认定,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期满后,如本厂仍实行招标承包经营,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况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再承包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 发包方的《招标书》、承包方的《投标书》、《答案辩材料》(合伙人承包者《承包合伙为协议书》),均为本合同附件,上述文件材料发与本合同正文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由发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签字,并经____公证处各执一份。

  本合同副本若干份,报企业承包指导委员会,发包方或成员单位备案。本合同副本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________

  代 表____(签字盖章)

  承包方________

  代 表____(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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